2011年12月25日 星期日

競爭的文明與野蠻

  透過《賽德克.巴萊》電影,我們對原住民的文化有了進一步的認識,其中很值得討論的是,祖靈信仰中處理敵對的關係,與對待敵人的態度。「當我們取走敵人的生命,你手下孤魂已經不再是我們的敵人,而是我們永遠的朋友,他們將在奇萊山的白雪下與我們一起共享新生的喜悅。」原著劇本裏,達馬這樣教著少年莫那.魯道。
  包括洛克、盧梭等哲學家,都對「自然狀態」提出過論點,其中最值得玩味是霍布斯的觀察,他認為人類社會尚未形成道德之前,每個人都處在爭奪、對立、為所欲為的狀態,置身於自然界中的生存欲望導致戰爭,在緊張狀態中力求自保,與敵人爭奪是不可避免的宿命。從這點觀察,賽德克族的「出草」,也可說是自然狀態中的競爭活動,另一方面,人類歷史的任何一場戰爭,即使喊著崇高的口號,也不過是為「出草」畫上層妝,脫離不了野蠻的本質。如何界定文明與野蠻?也許可以提出這個指標──征服敵人後的處置態度。
  如果競爭是人類生存不可避免的宿命,那麼,如何處理與敵人的關係,則可看出文化的氣度與內涵,處置敵人的態度可粗略的歸納:第一種,視敵人為仇寇,抄家滅族的屠殺行動,來壓抑異己的反撲,這種型態在中國有著血斑斑的史實;第二種,視敵人如妖魔,他是第一種的變型,心態是野蠻的屠殺既然不被允許,那就文明的毀滅,採取媒體、司法、教育……等等手段,凌辱敵人及關係人,徹底摧毀敵人仍應享有人的基本人權與尊嚴,這脫離不了殘暴的本質;第三種,視敵人為奴隸,在征服敵人後,用自己的文化優勢霸凌敵人,建立階級化的社會結構,殖民被征服者,讓敵人保有生存權,卻是不平等的生存狀態。令人慚愧的是,令人自豪的漢文化中,也常見這種野蠻的因子。
  賽德克族的「出草」,雖是被文明所譴責的野蠻行動,卻意外的讓我們看見一種「視敵為友」的氣度,漢文化在實踐上,確實少這種寬待敵人、前嫌盡釋的雅量,在文化優越心態的作祟下,我們指責「出草」的野蠻,卻少了一點反思──在彩虹的國度裏,超越現實的生存競爭後,敵人可不可以也是受我供養,被我祝福,被歷史尊重的對象?「出草」雖不是個文明的行動,但尊重敵人的靈魂,絶對是種野蠻的驕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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